中交隧道局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
 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叁期108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水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JSDJ-WZ-SHDT-2016-03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采购人为:
 1.1中交隧道局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1.2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叁期108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隧道局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段铜川路站位于铜川路与大渡河路交叉口之间,是 14、15 号线T型换乘站,共有6个出入口和4组风亭。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叁期108标段包含一站叁条区间外加一条出场线,暨中科路站、华夏中路站~中科路站区间、中科路站~学林路站区、学林路站~张江路站区间、川杨河出场线盾构区间。盾构区间总长度为10900米。
 2.2招标内容
 钢材20315吨。
 水泥21723 吨。
 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钢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因质量原因被上海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物不得参与申报;
 3.1.2水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因质量原因被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物不得参与申报;
 (7)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8)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2具体条件
 3.2.1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物生产商须具备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物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近叁年内具有投标产物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叁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公司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叁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 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物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表:钢筋合格供方名录 | 
  | 工程项目 | 上海市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土建工程 | 
  | 工程阶段 | 土建结构阶段 | 
  | 序号 | 内 容 | 品 牌 | 
  | 一 | 控制部位:轨道交通工程永久结构 |   | 
  | 二 | 合格供方供应钢筋品种: 线材(含盘圆钢): h;6.5、 h;8、 h;10、 h;12。 螺纹钢: h;10~ h;40。 |   | 
  | 叁 | 合格供方名录 |   | 
  | 说明 | 钢材供应商必须是铁道部认可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钢材生产公司所生产的产物。 | 
  |  |  |  |  |  | 
  
    
 3.2.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物生产商须具水泥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可供应P.O42.5等各种类别和不同技术要求的水泥,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具有进行原材料检测、水泥力学试验等常规实验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已获得滨厂翱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物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叁年内具有投标产物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叁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公司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叁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 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物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于2016年6月28日10时00分-2016年7月4日通过中国交建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邀请公告。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在上述日期内参与响应,并按要求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 ec.ccccltd.cn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年7月19日-2016 年7月20日 10 时 00分前。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供应商页面(网址: 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钢材每包件10万元,水泥每包件5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形式,银行汇款汇入招标人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项目经理部保证金及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
 6. 参与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ec.ccccltd.cn )发布。请于 2016 年7月4日前通过中国交建采购平台予以确认收到和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招标人信息
 7.1钢材
 招标人:中交隧道局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玉 
 联系电话:18016053992 
 地 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799号
 邮 编:200000
 账户名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4号线24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上海银行市北分行
 账 号:3157 4903 0027 6524 8
 7.2水泥
 招标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叁期108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田哲 
 联系电话:  18652046817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4399号
 邮 编: 200120
账户名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叁期108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上海光大银行期交所支行
账 号:3678 0188 0000 4954 3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