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事一议奖补结余项目所需水泥采购公告
                摆招标公告闭时间:16-09-02 作者:guoxiong浏览次数:72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5年一事一议奖补结余项目所需水泥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沙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毕节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02日  13:1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9月02日  09:30  至  2016年09月12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9月22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4.7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堂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7-7226817 | 
| 采购单位 | 金沙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沙县鼓场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57664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7-7226817  | 
            	       				- 		   1、项目名称:2015年一事一议奖补结余项目所需水泥		   	
 		- 		   2、项目编号:闯贵颁-2016-162号		  	
 		- 		   3、项目序列号:162		  	
 		  	- 		   4、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 		   5、项目联系电话:0857-7226817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水泥(标号P middot;C32.5或P middot;C32.5R),数量9185.4吨。(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3,547,1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对投标项目完整投标,如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的将被拒绝。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在开标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2、3、4、5款要求的原件: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上公司成立日期是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公司自行在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5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2015年已年报的证明。2、如是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原件。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投标水泥品牌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或经销证明原件和授权生产厂商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鲜章)。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原件:(1)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2)201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公司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原件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3)2016年3月以来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5、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9-02 09:30:00至2016-09-12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9-22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9-22 15:00:00		 		
 		- 		   12、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会议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7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9-02 09:30:00至2016-09-22 12: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 帐  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 		   14、笔笔笔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金沙县财政局		 
 		   		      -   联系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
 			  -   项目联系人: 甘怒涛
 			  -   联系电话: 13885766498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联系人: 张堂菊
 			  -   联系电话: 0857-7226817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